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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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体可以 会继续来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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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来到酒店办理入住的时候,我问前台另一位服务员可以帮我办理吗?她就在吃着自己的饭没理我,当时我那个气啊,完全无视了我,我坐了一天的车就想先休息下,另一位服务员帮其他人办理完马上帮我办理了,不错!退房的时候我还在前台寄存了行李,比第一次我入住的时候不管是服务还是房间都好多了,第一次入住怎么都不愿意帮我延迟到两点……这次的双床好像是1.3米的,感觉挺大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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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一次性拖鞋,没有洗漱用品,没有沐浴液洗发液,没有吹风机,没有地巾,无线很差,入住过最抠的酒店,没有之一,强烈建议不要入住,十分不方便,体验很差